委托须知 

  1. 本中心不提供纸质版查新报告,查新工作完成后交付的报告为PDF格式电子版,请自行登录下载报告。
  2. 委托提交后,请办理汇款并上传汇款单,委托方被受理。
  3. 查新工作起始时间从客户完成委托并上传汇款单的次日起算,《技术咨询合同》上传后方可获取报告。
  4. 如有多个项目同时委托,完成时间适当顺延,具体请与查新员沟通协调,《技术咨询合同》可以合并签署。
  5. 完成汇款单上传的客户可到网上查询处理状态。
  6. 查新委托一旦受理,查新点内容不得更改,否则需增加费用。
  7. 若需更改已经完成的查新报告的委托单位、项目名称等,请重新委托并缴费500元。
  8. 若在3个月内补查,需重新委托并按原费用50%收费;其余按新课题重新收费。
  9. 以上各项费用,合并计算并开具为一张发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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